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第三次经济普查即将开始

发布:2013-11-1 21:02:3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2013年在全国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昨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目前,聊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缴纳税费或实施处罚的依据。

  通过经济普查,可全面掌握经济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对于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建设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聊城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指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个体经营户等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积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缴纳税费或实施处罚的依据。对经济普查对象所提供的普查资料,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为确保所有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普查期间,将开展普查对象核查、普查登记等工作。届时,普查员将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上门调查,普查对象要按照这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核查台账和普查表。

  (记者 刘敏)

    相关新闻

    全市培训核查2万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