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出台规定 严格规范婚丧嫁娶事宜
本报讯 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10月21日记者获悉,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点击了解详情),进一步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规定所指的婚丧嫁娶事宜包括: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规定》要求,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对违反规定,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228277。
(吕磊 廖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