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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被指私扣村民医保费 用于顶替灌溉费

发布:2013-10-21 21:02:2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家住聊城市东昌府区于集镇裴寨村的裴先生拨打本报百姓无小事栏目热线8261999反映,自家上交的医疗保险费用被村委会挪做它用,导致家人看病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因“没有参保”而无法报销。村支部书记表示并不知情。本报法律顾问陈律师称,可向乡镇卫生部门反映。

  交了医保,为何不能报销?

  裴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也是刚刚知道一家人的医疗保险费用被村委会“扣下了”。裴先生的母亲近日有些不舒服,来到于集中心医院看病拿药,在利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医药费报销的时候,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没有参保,无法报销”。“这个医疗保险的费用明明交给了村委会,怎么会没有参保呢?”裴先生在得知这个情况后也是非常纳闷,于是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他们说,我们家交给村委会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确实给扣下了,原因是我家去年没有缴纳所承包耕地的灌溉费用。你说哪有这样办事的,我们家如果真有人得个病、拿个药什么的,费用没法报销,这个责任谁来负?而且,我不缴纳灌溉费也是有原因的。”

  没交灌溉费,扣医保费顶替

  说起裴先生不缴纳耕地灌溉费用的原因,还得从2008年说起。当时裴寨村的耕地实行的是“添人添地,去人去地”的措施,来为村民分配耕地。2008年裴先生结婚,家里添了人口,村委会就在2009年给裴先生家多划分一块耕地,并给裴先生开具了土地使用证明。“可是那块耕地的原户主不同意村委会的决定,一直不让我在那块耕地上种庄稼,我家中上庄家后,他们还几次三番搞破坏,因此两家也闹过不少乱子。没有办法,我家就不在那块地上种东西了,耕地也就闲置起来了。”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村盖大棚的比较多,村里统一安置了灌溉设施,每年村民都要缴纳一部分的灌溉费用。“即使那块地闲置着,但毕竟户主是我,每年的灌溉费用我家也都如数缴纳。可是2012年底,村委会未经过我的同意,把耕地又划分给了另一家。我得知后非常气愤,既然村里把地又划给了另一家,那灌溉费当然就不该我出,所以也就没有交。” 裴先生说,就是因为没有交灌溉费,村委会才把自家上交的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扣下,用作了耕地灌溉费用。“我现在需要村委会对其不合理做法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一是,未经我同意就把耕地划分给他人;二是,擅自将上交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挪做它用。”

  10月16日,记者联系到了裴寨村村支部书记,“他的说法与事实是有出入的,当时把地划给了他家(裴先生),但是他家与原户主有矛盾,原户主并不同意把地交给他家,我们征收灌溉费用确实是向他家征收的,这在道义上也是支持那块耕地属于他家的。两家由于矛盾还打架了,是他自愿放弃的这块地。我们才把这块地划给了别人。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挪用的事是归小队里管,我还不大清楚。”村支部书记如是说。

  擅自挪用合作医疗费用违法

  本报法律顾问陈海强律师就此事表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需要签订承包合同,所以也就有“三十年不动地”的说法,村委会擅自调动土地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村民由此得到的土地也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对于农村家庭新增人口的土地安排,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对于村委会擅自挪用村民上交的农村合作医疗费用,陈律师说:“这是违法行为,村民可以向乡镇卫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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