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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自谋职业保险缴纳成难题 相关部门:补缴或顺延缴费

发布:2013-9-14 12:23:57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市民侯女士向本报反映,5年前自己从企业员工变成自谋职业人员,之后,一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今她想重新缴纳保险,却不知道该如何缴。对此,记者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了解。

  反映 5年未缴纳社会保险,如今不知该咋交?

  侯女士原来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辞职,开始自谋职业,到现在已经有5年时间。

  据介绍,原来上班时,公司为侯女士办理了保险手续,每年都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辞职后,侯女士自己做起了小买卖,成了个体户。后来,侯女士又找了一家企业上班,但是并未办理保险手续。

  2012年2月份,侯女士办理失业,到现在共领取了一年半左右的失业金。最近,经朋友的提醒,侯女士有了续缴社会保险的打算,不过,她不知道现在该怎样缴纳,“在去相关部门询问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社保必须交够15年才行,还说不到退休年龄就最好一直交下去,那我能不能一次性把欠缴的保险费用补齐?还有医保问题,以前公司里给我发过医疗保险专用卡,那时候都是按时缴纳保险费,现在这卡还能用吗?我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和以前在公司时一样多吗?”

  回复 侯女士可以补缴也可以顺延缴费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缴纳年限满15年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依法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缴费年限越长,今后享受的养老待遇也越高。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全国范围内都可以转移接续,“无论工作在哪儿干,社会保险接着算”。对于侯女士有几年中断缴费的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人员指出:如若确实没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写申请中断,但以后不允许再另行补缴,待有能力缴纳时,前后连续结算;如现在有能力缴纳,可以把欠缴部分补齐后,去人社部门办理代理手续,亦可用个人营业执照去行政大厅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后,继续依年往后顺延缴费。

  对于医疗保险,记者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获悉,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必须满25年,女满20年,在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待遇。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完失业金之后,个人可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缴纳。

  工作人员指出,失业人员缴纳医保分两种情况,第一类是正在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侯女士即属于此类。按规定,这类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这类失业人员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的,因为保险费将从他们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此类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与他们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第二类是失业但不享受失业待遇的人员(即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员工辞职后,所在单位将停止为其缴纳医保。如果该员工想继续缴纳,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等。

记者 张承斌 通讯员 张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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