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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就曝光业主?聊城城区一物业催费公告引争议

发布:2013-6-6 9:02:0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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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天,家住新东方名人苑小区的业主被一则交费通知弄得不知所措。这一则“曝光”通知书,让小区里的居民颇有微词,也让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紧张起来。

    事件  再不交物业费就曝光工作单位和职务

 

    4日一大早,就不断有网友向聊城晚报官方微博反映此事。

    为了印证该网友这一说法,6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东昌西路的名人苑小区二期,在大门入口处,记者见到了这则张贴在小区门卫处的“通知”。通知内容为,2013年物业费到期和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如果再不交,那么房号、姓名、手机号、工作单位和职务将被公布,拒不交者,将诉讼司法部门到所在单位催交;通知最后提示:“请未交费的业主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争论和不便。”记者注意到,这则通知的落款是“物业办公室”,日期为5月30日。但记者并没有在小区内找到曝光名录。

    物业  只是催交费 并不想真正曝光业主

 

    通过走访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二期共有12栋楼,人员组成复杂,既有机关单位职工,又有回迁户,还有外来租房户,其中12栋楼中有3栋为回迁户,因为与开发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三栋回迁居民自搬入名人苑小区以来便未交过物业费,这一点也得到该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的证实。

    “这份通知并不是只针对回迁户的,而是针对小区内其他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天津滨海响螺湾物业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

    对于“通知”中提到欲曝光未交物业费业主的个人信息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种做法也是无奈之举,通知的目的只是催促业主尽快交物业费。

    据该物业公司负责人透露,通知贴出后,部分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已经主动交上了。

    业主  不交物业费事出有因

 

    那么到底业主为何欠交物业费呢?对于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该小区业主的态度如何?

    记者随机采访了该小区多位业主,不少业主对“欠交物业费”采取回避态度。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这个小区存在多种情况,一是按时交物业费的业主,二是拒绝交物业费的业主,三是交了物业费,但是对物业服务并不满意的业主。”

    在他看来,业主之所有不交物业费,有的是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有的则是常年不在这里住,不愿意交物业费。

    争议  处理方式简单粗暴更易引发矛盾

 

    不久前家住利民路一小区的王先生就遭到了实名公示,而原因也是没有及时交物业费及水电费等费用。告示被贴在了小区的大门口,有姓名和门牌号等。有的人认为这种做法确实欠妥,物业公司公开业主的姓名和门牌号,侵犯了业主的隐私;也有人认为物业的做法有其合理性,毕竟物业是服务行业,要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等,有一定的运营成本。

    这样的事情也在网络上引起了大家议论,多数网友表示此举欠妥。

    网友“独行虾177”说,简单粗暴的方式只能激化矛盾。网友“聊城直播”认为,物业是小社会,是整个社会的缩影,生硬而不失人性。当然也不仅是物业单方面原因,规则意识都需不断改进。也有网友站在了物业这一边,表示物业公司其实也不容易,部分业主素质较差成为不交物业费的“钉子户”,沟通解决不了,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解决。 

    说法  擅自公布业主个人信息涉嫌违法

 

    对于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是否妥当,聊城晚报记者咨询了聊城高新龙图法律服务所律师李公才。李公才认为,这一做法是不妥当的,也是违法的。“物业公司擅自公布业主的个人信息,已经超出工作范围,属于过激行为。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按照双方约定催交物业费,对于拒交者可以采取法律诉讼。如果擅自公布业主的个人信息属于侵犯业主的隐私权,这是违法行为。”

    聊城市物业协会副会长、山东省聊城天工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友光说,关于物业能否公示欠费业主的信息,在聊城现有的物业管理条例或办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物业其实有权对不按时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公示,但如果物业公示业主的信息过于详细则有侵犯业主隐私的嫌疑,是欠妥的;再就是要看业主和物业双方之间的合同对此有没有明确规定,或业主规约里面是否有相应规定。他认为,物业和业主本就是一家人,沟通相当重要,物业首要的就是做好服务,业主也应当配合物业的管理,过于单一且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只能激化矛盾,确实有些欠妥。

(文/图 记者 刘亚杰 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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