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围剿”药物残留超标鱼类 购买水产品应该注意啥

发布:2013-5-30 14:36:4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今天,针对淡水鱼和海鱼取了35个样本,主要检查药物残留情况,并对市场风险展开评估。”5月28日,东昌府工商分局铁塔工商所副所长张琼介绍说。当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聊城市水产局、东昌府区水产局以及东昌府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走进聊城交运大市场、银座超市等地,对水产品市场经营户销售的鲤鱼、鲫鱼、白鲢等淡水鱼类和带鱼、花蛤、虾、贝类等深海海鲜统一整治,通过对水产品的抽检,重点监测查处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甲醛以及抗生素药物超标行为。

    当日,执法人员共检查交运市场、城区各超市等水产品经营户三十余户次,抽检水产品样本35个。

    铁塔工商所副所长张琼介绍,完成一系列抽检的程序之后,专业的检测人员将把这些产品带回省厅进行专业检测。个人直观判断不能作为处罚依据,这种检测就类似于做化学实验。目前,水产品的生产仍然以千家万户、分散式的生产方式为主,水产品要进入消费环节,摆上消费者的餐桌,都需通过市场等流通环节。

    地处城区繁华路段的交运农贸市场每天批发鱼类近万斤,把好流通环节的水产品食用安全关乎聊城市民的餐桌。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水产品散发煤油味,就可能已被污染。另外,污染较重的鱼,其鱼形不整齐,头大尾小,脊椎弯曲或尾脊弯曲,僵硬或头特大而身瘦、尾长又尖,对于这样的鱼类,应该提高警惕。

    据介绍,加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将对上游产业链形成倒逼机制,引起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重视,有效提高水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全领域的质量安全意识。这次对集贸市场、超市等水产品经营户进行的拉网式检查,将通过对鱼、虾类水产品的检验检测,对水产品中的甲醛、亚硝酸钠等化学制剂超标、危害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通过摸清集贸市场和超市水产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货物来源和去向,并要求他们依法建立落实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

    市场上的水产品若含有禁药,或经营业户在销售过程中使用福尔马林等添加剂,会直接威胁到食用者的健康。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渔业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介入流通领域中的水产品抽检工作。为确保水产品安全,让老百姓放心购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样本进行检测,若发现样本呈阳性,将转交工商部门处理。

    购买水产品应该注意啥

    炎夏将至,水产品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水城市民平时的餐桌上一定少不了各种海鲜。那买海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聊城市工商局东昌府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查看水产品外包装的完整性。要查看水产品的生产日期,并确定其在有效保质期内,同时还要查看商品的外包装上的标签,主要是商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是否齐全,标注是否规范。

    二是注意查看水产品的新鲜度。尤其对散装水产品,通过观色泽、闻气味等方式,看其有无腐败变质,是否新鲜。市民在买虾时,要选购虾体发青、有透明感的,而颜色发黑、头体分离、虾头和虾身连接处呈现红色的则是不新鲜的虾;选购螃蟹时要注意,如果螃蟹壳变橙黄或红色,摸背壳感到滑腻,蟹脚无力下垂,稍微触及脚就有可能掉下,这样的螃蟹不要购买。采购时首先应该闻水中是否有异味,再看看食物是否有本身所应该具有的味道。正常的海产品,是有些微微偏黄的。一般而言,看起来特别亮、特别丰满、体积肥大甚至出现颜色过白的水产品不要购买,具有刺激性气味的不要购买。如果购买的产品过于白净,就有处理过的可能。而且易碎、发滑、手一捏就容易破碎的水产品也不要购买。

    三是购买时,消费者有权查看水产品的索证索票情况。对无法提供有效票证的,要慎重购买。经营者对经销的水产品应当索要相关票证,建立购销台账,以备检查,从而切实承担起为消费者提供来源明确、质量可靠的食品的责任。

(记者  孙克峰 许金松)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