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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部分外债管理项目审批取消 年可节省企业成本20余万

发布:2013-5-14 17:29:3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5月9日,聊城晚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聊城市中心支局获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自今天(5月13日)起,聊城将根据要求对现行外债登记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在简化外债登记管理的同时,依托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强化外债统计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防范外债风险。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聊城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积极防范外债风险的基础上,与原外债管理登记办法相比,新的管理办法对现行外债登记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了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了外债账户核准手续、取消外债提款和还本付息的登记或核准手续、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结汇的事前核准手续、取消外债项下保值交易外汇收支核准手续等,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

    《管理办法》规定,债务人为财政部门的,应在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债的签约、提款、结汇、购汇、偿还和账户变动等信息。债务人为境内银行,应通过外汇局相关系统逐笔报送其借用外债信息;债务人为财政部门、银行以外的其他境内债务人(下称“非银行债务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逐笔登记或备案手续;对于不通过境内银行办理资金收付的,非银行债务人在发生外债提款额、还本付息额和未偿余额变动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管理办法》还对擅自对外借款或在境外发行债券、擅自改变外债或外债结汇资金用途的行为明确规定了处罚办法。

    另据了解,聊城境内的银行机构,除沪农商村镇银行外均有外汇资格,截至2013年4月底,聊城共有6家机构涉及16笔外债,外债余额达1亿余美元。取消部分外债管理项目审批后,可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据初步测算,每年可节省企业成本20余万元。

(记者 小芹 通讯员 宝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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