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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行风评议连续两次后三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被处理

发布:2013-1-20 13:59:0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1月18日,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在东昌宾馆召开,记者了解到,对排名后3位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后3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被处理。

    此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市直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共95个。

    评议采取无记名填写《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表由市纪委、监察局按省政府纠风办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发,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在政风行风评议中被评为前15名的部门和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

    对被评为后3名的部门和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连续两次被评为后3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其中属省垂直管理的,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组织处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结果将与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对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相结合,一同纳入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凡在行评中被评为后3名的部门和单位,在当年市级以上综合考核评比中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也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记者 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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