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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严控机构编制 事业编制“只减不增”

发布:2012-11-30 18:19:52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对于机构编制要做到管住又管好,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行政编制,不得自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或自定各类专项编制,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变相增加或占用下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要以现有编制总量为基数,只减不增。同时,严禁自定机构类别、越权审批机构、超额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今后,凡涉及职能调整以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林金彦 王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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