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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资金维修供暖管道 聊城一小区业主可安心用暖

发布:2012-11-5 15:53:1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02年12月,新世纪花园B4号楼竣工交付使用,业主们陆续搬进新家。


    如今,十年时间过去了,供暖管道锈蚀加剧,“管子到处漏水”,给居民增添了很多烦恼。日前,记者在B4号楼前看到,每个单元门附近都有一大片黄色的水渍。B4号楼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两年,管道漏水现象越来越严重,而这一现象必然会造成业主家里温度不达标。


    B4号楼一业主告诉记者,他在该小区C4号楼也有一套房子,冬天基本都住在那栋楼上,B4号楼的这套房子没有用过暖。“去年C4号楼已经进行了供暖主管道改造,当时是住户自己联系的施工队,平均每户花费了600多元钱。”该业主说,“这次物业工作人员来找我们商量改造供暖管道的事,我看楼上大部分业主都同意,也就签了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往年B4楼上的供暖温度并不理想,老人和孩子在家都需要穿棉衣。所以,这栋楼的业主代表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申请动用公共维修资金来更换供暖管道。

    ◎行动

    楼东贴出改造方案

    不多久,B4号楼东侧贴出了改造方案。

    新世纪花园小区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中显示,B4号楼共36户业主,于2002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根据业主反映和现场勘察,B4号楼1、2、3单元存在供暖主管道漏水的情况,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B4号楼原有暖气主管道拆除更换成新管道。

    经查询,本次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B4号楼,共有专项维修资金余额52684.76元。该工程预算费用涉及36户,工程预算总计费用27400.37元,按照收益业主所拥有的商品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到户的规定,该方案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

    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工程竣工后,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方案最后关于决算费用约定为,决算费用和预算费用一致的,最终按照预算金额进行分摊,并从相关业主个人账户中核减;决算费用超过预算的,必须广泛性征得业主书面同意意见,并按最终结算费用进行分摊。

    ◎说法

    动用公共维修资金须经2/3业主同意

    新世纪花园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表示,B4号楼共36户业主,动用公共维修资金改造供暖管道,28家业主签了字。该负责人表示,在公共维修资金许可和够用的情况下,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B4号楼的供暖主管道已经损坏已经非常严重,如果不更换新管道,肯定会影响使用。供暖管道属于公共维修的部分,可以动用公共维修资金。
    该负责人还表示,只要是修房顶,供暖管道等公共设施,都可以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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