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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聊轻信他人 冠县女子成网友“提款机”

发布:2012-9-10 22:38:3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刘玲现在很纠结,是该回到丈夫身边,还是继续向网友“追债”?今年38岁的刘玲是冠县人,1997年,她到河北邯郸打工并和同乡孙成结婚生子。几年前,刘玲开始沉迷网聊,并在两三年间“借”给几名网友约3万元。今年2月,刘玲只身来到网友崔嘉打工的城市——青岛讨要“欠款”,不料,近日承诺还钱的崔嘉玩起了失踪。
    据刘玲讲,去年9月,丈夫爱上了一名四川女子,并常动手打自己,心灰意冷的她在网上认识了崔嘉。“一开始,是我向他诉苦,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并从我这里借钱。因为贷款买房,我需要钱,他承诺我去找他,他就把钱还给我。”刘玲说,到青岛后,她与崔嘉见过几次面,崔嘉又向她借钱,最后一次,崔嘉从她手里拿走200元后,就不见了。“他前后一共借走7200元。”刘玲说。
    刘玲坦言,此前,她还先后借给其他网友约2万元。
    意识到被骗的刘玲并没有报警,“现在,汇款单、录音、QQ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我都有,希望他们良心发现,把钱打到我卡上。”
    “出来的这些日子里,丈夫经常打电话发短信让我回家,他也意识到没有我不行了。”最后,在记者的劝说下,刘玲决定报案并尽早回到丈夫和孩子的身边。
    对此,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汇款凭证及被诈骗证据充足,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该负责人指出,类似案件较多且很难追究责任。“报案人所说的经济问题可能涉及两人的共同消费,比如一起吃饭、娱乐。这部分消费大多出于自愿,因此很难追究责任。另外,类似案件很多涉及道德范畴,无法定性。”该负责人提醒说,广大市民网上交友,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切勿独自会见陌生网友,尽量不要与网友发生金钱交易。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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