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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征地补偿方案公示期不少于30日

发布:2012-10-3 22:01:3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征地拆迁涉及被征地单位特别是居民的切身利益。9月26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目前,在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时,聊城执行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民众意见公示日期不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修订情况公示日期不少于7日,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公示日期不少于7日。
    据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聊城市将原聊城市拆迁主管部门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过渡变更为聊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将聊城市第一、第二房屋拆迁服务中心分别过渡为聊城市第一、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作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及管理部门委托的实施单位。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时,聊城在显著位置长时间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修订情况和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等。在补偿安置方面,聊城尊重被征收人的选择,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自由选择的方式,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征收中,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将征地补偿款足额拨付到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益人,补偿事项没有规定标准的,委托有资质的事务所进行评估来确定补偿标准。
    聊城被征地农民安置大部分采取货币安置,个别大型企业(如鲁西化工集团)用地采取部分用工安置;在城乡接合部征地中,部分采取留地安置方式,涉及房屋拆迁的,绝大部分采取政府建设保障房源、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个别按照宅基地安置和作价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中,从征前公告到测量清点确认、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协商签订协议,再到将批复信息和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全程吸纳民众参与。在公益项目安置小区文苑小区、望湖小区征地拆迁中被拆迁单位和居民配合较好,主动自拆,短期迅速完成了拆迁;柳园南路拓宽改造房屋征收工程仅用1个月、振兴路东扩房屋征收工程仅7天就全面完成。(陈金路 张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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