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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药品销售有点乱 处方药没处方也能买

发布:2012-9-17 17:00:39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自我市对含麻黄碱类感冒类药品销售实行实名制以来,引起市民的强烈关注。有市民向聊城晚报反映,有些药店在销售上述药品时,除了登记消费者的身份证信息外,还要求有处方签。
    一些市民对此很疑惑,“这些药品虽然要求实名制,但并非是处方药品,为什么要出具处方签呢?”市民刘女士对此产生了疑问,实名制购药是否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另外,限购药品是否有替代品?

    市民疑惑:买非处方药,要出具处方签

    9月15日晚7时许,因家人患了感冒,市民刘女士到自家附近的一家连锁药店去买感冒药。由于平时家人患感冒时都是服用白加黑,因此,她照例来到柳园北路上的一家连锁药店购买这种药。当说明来意后,却被告工作人员告知需要登记身份证信息,另外还要有医生开具的处方签,否则不予销售。刘女士很纳闷:“虽然听说我市对这种感冒药要求实名制销售,但并没有要求开处方签啊。这种感冒药明明属于非处方药,为什么要处方签?”
    对此,该药店一工作人员表示,自9月份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对含麻黄碱类药品管理非常严格,要求零售企业在销售时,登记消费者的身份证信息等。对此,为了更好地了解药品流向,他们药店规定市民在购买上述药品时要出具处方签,而且每次每人限购一盒。“如果市民嫌麻烦,可以选购其他种类的感冒药,治疗效果都差不多。”
    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多家药店,其中有不少药店要求出具处方签。一直以来,由于新康泰克、白加黑等含麻黄碱类感冒药缓解症状见效快,从而受到不少患者的青睐,市民担心,在突患感冒时,无法及时顺利购买到这些药品。

    患者经历:不用处方签,处方药也能买

    除了部分药店在销售含麻黄碱类感冒药要求有处方签外,在药品零售企业内部流行着另外一种做法——购买处方药没有处方签也可以买到。
    日前,市民赵女士向聊城晚报透露,每年冬天,她远在农村老家的母亲都被气管炎折磨着,咳嗽得厉害,严重的时候晚上都无法入睡。后来,她赶紧带母亲去市人民医院做了检查,医生给开具了头孢克肟等三种药品。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情况逐渐变好,当从医院里买的药吃完后,为了巩固病情,她准备再给母亲买些药。赵女士说,由于这些药属于处方药,没有了处方签,只好拿着药盒去买,但跑了很多药店都没买到这种药。最后终于在利民东路一家药店买到了这种药。赵女士说,买到这种药让她既高兴又有些担忧,高兴的是,如果要求出具处方签,将会很麻烦;让她担忧的是,这些药属于处方药,如果她能轻易地买到,其他人也同样可以,这是不被允许的。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不拿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在城区各大药房已不是秘密,有的药房的货架上也赫然张贴着处方药、抗生素等字样。

    部门解读:凭处方卖处方药,药店难做到

    对此,市食药监局市场督查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现有的医药一体化的医疗体制下,“以药养医”,医疗单位想方设法控制处方外流,处方管理严,本院处方能否在本院购药,对医院效益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医院用各种行政和经济手段限制处方外流。有的医疗机构实行电子处方,此外还有“技术”手段,不少医生把处方写成天书,只有本院药房才能“破译”,这样的处方,即使流出来也得返回去,这是导致药店处方来源困难的重要原因。患者拿不到处方,持方外购的比率很小,并且有的长期病患者,第一次看病开处方,以后长期吃药不再开处方。而处方药在零售药店销售中占的比例大,直接关系到零售药店的经济收入和效益,不过零售药店经营人员无处方权,如果处方药在这些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它们将难以生存。因此,在现阶段实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是很难的。
    另外,市民凭处方购药的意识淡薄。处方药的管理要求是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药品。而我国的消费者没有这样的意识和习惯。传统上,除中药方剂人们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要先开方后购药外,在药店买药总是习惯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更没有把处方当做购药凭据、留在药店备查的习惯。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客观的原因,就是驻店药师缺乏。处方药必须凭医师的处方销售,而医师的处方必须经药店药师审核签字后方能调配、销售。因此,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配备驻店药师对于零售药店来说至关重要。当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乡镇以下农村,受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零售药店药师资源比较紧张,达不到驻店药师24小时在职在岗提供服务的要求。
(张克志)

    ■多知道点

    消费者自选处方药危害大

    中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统计了26家医院71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结果表明:抗感染类(以抗生素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构成比例最高,占发病总数的41.28%;在引起不良反应的全部47种药品中,以目前已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划分,处方药为42种,占89.4%,非处方药为5种,占10.6%,处方药的不良反应远远高于非处方药。这些统计报告是医院用药中发现的不良反应,而且是在医药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的。可以设想,在没有医药专业人员监督指导下,消费者自行使用这些药品后果的严重性。(张克志)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药品分类管理则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简称Rx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的处方,并由此从医院药房购买的药物。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其他潜在的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非处方药,是指患者自己根据药品说明书,自选、自购、自用的药物。这类药毒副作用较少、较轻,而且也容易察觉,不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也小,在临床上使用多年,疗效受到肯定。非处方药主要用于病情较轻、稳定、诊断明确的疾病,在药店能随意购买。非处方药在美国又称为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药。目前我国公布的OTC类化学类药品一共有1139种,中药类有4376种(截止到2008年4月15日),全部信息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区别

     处方药大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1.上市的新药,对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2.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例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例如抗癌药物等;4.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如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须经医师确诊后开出处方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此外,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不准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非处方药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这些药物大都用于多发病、常见病的自行诊治,如感冒、咳嗽、消化不良、头痛、发热等。为了保证人民健康,中国非处方药目录中明确规定药物的使用时间、疗程,并强调指出“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向医师咨询”。
    目前,在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公开发售的非处方药绝大多数是从原有的处方药转变而来的。从严格意义上讲,某种药物被批准为非处方药,只是获得了非处方药的身份,经法规许可放宽其出售和使用的自由度,并不是说这种药品只能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也不代表这种药物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医师处方便可自由使用。事实上,许多药物既有处方药身份,又有非处方药身份。中国第一批非处方药西药为23类165个品种,中成药有160个品种,但每个品种的药物都含有不同的剂型。(张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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