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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买枣祝妻生日快乐 未料枣身满是白毛

发布:2012-9-12 10:10:53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9月4日,是市民由先生妻子的生日。当晚,他和妻子在振兴路一家饭店吃完饭后,到附近一家红枣店为妻子花190元买了一盒包装精美的红枣庆生。结果打开包装后,发现部分小包装内的红枣已经发霉长毛,再看日期,已过期一个多月。于是,由先生次日来报社反映情况,要求商家双倍赔偿。经过协商,9月7日,商家双倍赔偿给由先生。
    记者注意到,由先生买的某品牌红枣,在包装盒内,由一个个小透明塑料袋装着。部分小塑料袋内的枣已经发霉,长出白毛。包装盒内的合格证显示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1月9日,保质期为6个月,已过期两个月。
    9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振兴路这家店。对由先生反映的情况,店主李女士表示,她店里卖的枣,是厂家为让经销商多卖货,只打印了6个月的保质期,若出现问题,她可以与厂家调货,当时她把那盒过期枣放到下面厨子里了。当天她委托一售货员帮助代卖,当晚,由先生要的那种枣只剩那一盒。于是,店内代卖的售货员就把那盒过期发霉的枣错拿给了由先生。商店不是故意卖过期的枣,因为一旦过期,商店可以向厂家调货。
    当时,代卖的售货员给她打电话协商。她当即表示,既然拿错了货,可以给客户调一下价格贵一点的货。对于由先生提出的双倍赔偿问题,李女士表示,要么给客户300元钱,要么客户把那盒过期的拿回来,商店给客户两盒基本一样但非过期的枣。
    由先生对李女士的说法并不认可,他表示,当时买枣时,那盒过期枣就在货架上,而不是李女士所说的在厨子里,不是拿错;同时,由先生坚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双倍赔偿现金,即380元。而李女士表示,由先生可以直接找她协商。9月7日,由先生找到商家,商家以购枣价格的双倍予以赔偿。(聊城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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