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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麻”感冒药购买要求实名制 聊城多数药店尚未执行

发布:2012-9-4 10:51:1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继浙江宣布购买感冒药须“实名制”之后,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原则上不再批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仿制药注册,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麻黄碱含量。同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
    9月2日,聊城晚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水城市区多数药店并未对“含麻”药品购买者实行查验、身份证登记,但是部分药店对购买数量有一定的限制。

    市民:给生活带来不便应该注意批发环节

    据了解,该规定是为了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被不法分子用于提取冰毒。
    那么实名制能否解决利用感冒药制冰毒的问题?此前有媒体报道,国家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药品的管理,一方面要确保真正的患者能够有药可用,一方面又要杜绝被违法分子利用。如果一些人多次大量购买感冒药,实名制登记后,一旦发现异常,就可以进行追查,避免了之前从零售药店买药后无处可查的局面。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对此规定并不感冒。“买盒感冒药还得拿身份证?万一身份证丢了怎么办,就不能吃药了吗?”当听说购买感冒药需要用身份证实名登记时,不少市民感觉“太麻烦”。
    市民刘先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的身份证丢了,不能买药,但是如果身份证被别人捡到,他们是不是就可以拿着捡到的身份证去买药了呢?”刘先生说,感冒很正常,如果买药还需要拿身份证的话,就等于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将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9月2日上午,聊城晚报记者在东昌路一药店遇到了刚刚买完感冒药的窦女士,她的手里,拿着一盒新康泰克。
    当听说以后购买新康泰克需要拿身份证时,窦女士感觉采取这样的措施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制作冰毒,买一盒两盒肯定没用,而在这种零售药店,一次买三四盒的就很少见了,真的想制作病毒,他们肯定不会来这种零售药店,这不明摆着引人注意嘛。”窦女士说,想要遏制这种不法行为,最应该注意的是药品的批发环节。

    药店:限制一次购买数量并未实行实名登记

    “处方药必须拿着医生开的处方过来买,但是买‘含麻’药品需要身份证登记,我们目前还没有接到通知。”9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振兴路一药店内,店内正在搞促销活动。店长告诉记者,他们虽未对“含麻”药品进行实名登记,但是在购买数量上有限制,一般不能超过四盒。
    记者又来到东昌路一药店内,当听到记者要买新康泰克感冒药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康泰克和白加黑都缺货很长时间了,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补货。对于购买店内其他“含麻”药品是否需要身份证登记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需要登记,但是购买数量不能超过两盒。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卫育路、花园路几家小门诊,发现工作人员不仅没有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登记,对于购买数量也没有限制。当记者提出能否一次性购买五盒时,仅有花园路一门诊的工作人员提醒感冒吃不了这么多盒,可以先买两盒看看效果。
    说起实名购药,振兴路一药店的相关负责人直言,这个规定实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里面涉及很多日常用药,如果一一登记,仅对于药店来说,就是一个不小的工作量。”该负责人说,药品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这一规定如果得不到市民的认可,部分药店在执行力度上肯定会大打折扣。“其实这个可以在数量上有个限制,超过这个限制的,再进行实名登记。”(马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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