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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9月7日讯(记者 焦守广)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省食药监局连续公布两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共涉及食品流通环节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植物油、蔬菜及其制品等19大类共2千余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其中产自聊城的生菜和高唐一企业生产的膨化食品抽检不合格。
今年5月-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食品流通环节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植物油、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及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和咖啡、酒类、炒货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蛋及蛋制品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两次抽检共55批次。
在不合格产品中,有两项涉及聊城,所涉及的生产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来源于山东聊城的散装生菜中氧化乐果超标,检测值为0.58mg/kg,标准值为0.02mg/kg;标称高唐县赵户全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愤怒的小鸟(膨化食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检测值为31.6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氧化乐果又名氧乐果,高毒杀虫剂,是剧毒、高残留、高污染农药,对人体危害非常大,一旦摄入,很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引起急性中毒,甚至使人死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部门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延伸阅读>> 农药残留超标 有一定“规律”
据聊城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农药残留超标仍然有一定的“发作规律”,可以供消费者作为参考。“大棚菜好于大田菜。”据介绍,这与蔬菜种植的时间有关系。“大棚菜一般在春、冬季节种植,这个时间本来就是虫害较少的时期,用药相对较少。四五月份到十一之前,是大田菜集中上市的时间,而这正是虫害多发的时间,相对用药较多,因此更容易被检测出农残超标。”
大规模种植的蔬菜好于散户种植的蔬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等大规模生产单位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强,对他们的要求更严格。进入超市的菜也更多地来源于这些地方。”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
有关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称史上最严。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强调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增加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这样一个严厉的处罚手段。
本报记者 焦守广
>> 西瓜农药残留超标 12人食用后中毒
本报4月1日曾报道过一起因农药残留导致中毒事件。3月31日,青岛12名市民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查出有机磷中毒,有一名孕妇甚至因为毒素侵入到血液中,胎儿不保。这批来自海南万宁的问题西瓜全部下架。
随后,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在对商贩刘某销售的西瓜查扣检测后,发现残留“涕灭威”超标。胶州市食药局综合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涕灭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目前商业化农药中毒性最高的品种,会造成磷中毒。
据了解,有机磷农药是我国使用广泛、用量最大的杀虫剂,主要包括敌敌畏、乐果、敌百虫等,短时大量进入人体后会造成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一系列伤害,甚至导致死亡。而我国早就规定,种植西瓜严禁使用剧烈农药。但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少数瓜农仍然使用农药灭虫。
本报记者 焦守广
作者:焦守广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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