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七旬老汉诱奸俩女童获刑七年
发布:2015-6-15 9:29:0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一70多岁的鳏居老汉图谋不轨,以吃糖为诱惑,将两名幼童骗至家中奸淫。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一起强奸幼女案,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绰号“秃七”,男,1941年生人,2014年4月26日早7时许,以吃糖为由,将被害人小花(化名,6岁)、小翠(化名,7岁)诱骗至其家中进行奸淫。当日8时许,张某又以吃糖为由,将上述两名幼女诱骗至家中,对小翠进行奸淫,后欲奸淫小花时,其奶奶找到张某家中,张某随后逃跑。4月29日,被告人张某到莘县公安局王奉派出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诱骗两名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孔祥雷 通讯员 王希玉 魏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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