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世纪花园小区的临时停车棚拆除了
5月13日,本报以《本是绿化区域 怎么盖了棚子》为题,报道了东昌东路新世纪花园小区部分业主私自搭建临时停车棚一事。在该小区A6号楼北侧,原本的公共绿化区域被侵占,成为部分业主的私家停车位,引起多数业主的反感。
报道刊发后,5月14日上午,聊城市行政执法局金鼎大队五星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对业主私自搭建的停车棚予以拆除。
现场 多个违章建筑已经被拆除
“我们小区里搭建的临时停车棚被拆除了。”5月14日上午,新世纪花园小区一位业主向记者介绍。
在该小区A6号楼北面,记者看到,聊城市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正在忙碌着,将其中一个临时停车棚移至空旷区域,随后将该停车棚进行分割拆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不少停车棚是近段时间搭建的,私搭私建有愈演愈烈之势。物业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通知,该通知称,“由于近期有部分业主私自搭建车棚,引起众多业主不满,并反映至社区,接社区通知,要求搭建车棚的业主尽快将车棚拆除,绿地是业主共同拥有部分,不应私自占有,请搭建车棚的业主及时自行拆除”。物业方面表示,对业主私自搭建车棚的行为进行了劝阻,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已经拆除了一部分,今天会全部拆完。”在现场,市执法局金鼎大队五星中队队长张海生介绍,此前有市民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反映该小区内有业主私自搭建临时停车棚,市执法局得知情况后,到小区进行实地调查,并与物业进行沟通,通知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是业主却迟迟没有行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临时停车棚已经被拆除,还有几位业主正在拆除停车棚。
“有个车棚里面还停着车,业主不在家,我们已经给他打电话了,这位业主承诺下午会自行拆除。”张海生说。
现状 老旧小区乱搭乱建较普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业主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现象并非个例,本报之前也曾报道过站前街附近柳泉花园小区、建设路鸿顺花园小区等多个小区私搭乱建的现象。在我市一些老旧小区,私搭乱建现象较为普遍。
“搭个小屋存放东西方便一些。”兴华路一小区业主说。不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对小区内的乱搭乱建现象很头疼。
记者了解到,柳泉花园小区有业主搭建了一个临时小屋,随后其他业主也争相搭起临时用棚,一时间,小区私搭乱建成风。物业方面表示,除了对业主这一行为进行劝阻之外,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只能上报给行政执法部门。为了避免给业主造成损失,行政执法部门一般会劝业主自行拆除,但是多数业主当着执法人员的面答应得很好,事后却置之不理。
采访过程中,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介绍,日常行政执法部门会对城区主干道路进行巡检,发现违规建筑便及时制止,但小区里的违规建筑不易发现,需要物业方面提前做好工作并积极配合。
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部分小区业主还和行政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拆除后又搭上,致使小区内的乱搭乱建现象屡禁不止。
声音 破除乱搭乱建需多方努力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应当对小区内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的行为及时劝告阻止,如果劝阻无效,应当向行政部门上报。
记者调查发现,在小区里,无论是占用公共绿地种菜还是乱搭乱建,只要有一个业主开了头,很快就有其他业主效仿。业主乱搭乱建等行为不仅破坏了小区原有的环境和公共设施,还易引发邻里矛盾。有业内人士表示,物业公司是服务性质的企业,没有执法权,物业的权力由业主授权,即物业的权力来自于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业主管理规约。据了解,在部分城市,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管理规约,业主赋予物业公司权力,如果业主的车辆侵占了公共空间,物业公司有权将其拖走。
长期以来,小区内业主乱搭乱建情况频繁出现,但此类问题的解决并不容易。采访中,开发区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行政执法部门、社区、物业公司、业主等多方共同努力,单纯依靠任何一方都无法妥善解决问题,将行政执法的强制力、社区的帮扶教育和物业公司的劝阻结合起来,从思想上杜绝业主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记者 胡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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