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资金改变单一使用模式 8种情况可直接使用
发布:2015-3-28 8:17:4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3月26日讯(记者 谢晓丽) 26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新版《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出台,今后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只需反对业主不超三分之一即可,遇到电梯故障等8种紧急情形不需投票也能动用。
聊城市区一小区居民郭女士还记得几个月前的情形,她的邻居忘记关水龙头,水流进电梯,致使电梯主板烧坏,但因为谁出维修费用的问题,物业与住户一直未达成一直意见,导致电梯近1个月还没有修好,200多人只能使用一部电梯上下楼,尤其是上下班高峰期,往往得等很长时间才能进入电梯。“到时说是动用维修资金,但有的住户不常住,没有签字,最后也未果。”郭女士说,又等了1个多月,最后物业出资修好了电梯。
聊城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来动用维修资金需要业主签字,实行业主自主管理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而新版《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业主表决可以采取常规表决,即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也可以采用异议表决,即根据业主共同管理规约的约定,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这意味着我省将改革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模式,改变单一的使用模式。
同时,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电梯故障,消防系统故障,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排水管道爆裂,地下车库雨水倒灌,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8种紧急情况,可不需投票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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