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制度化运行市场化 聊城长效机制打造洁净乡村
本报讯 为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期惠及群众,今后我市将积极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筹资制度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确保这一工作持续运行下去,把“洁净乡村”长期保持下来。
针对制约城乡环卫一体化正常运行的资金问题,我市将按照向上争取一点、市里支持一点、县(市区)配套一点、乡镇(街道)投入一点、村(居)筹集一点的方式,建立“以公共投入为主、多元化投入为辅、社会积极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今年市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奖励。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卫事业的投入,并逐步增加。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使用到位。同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探索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县(市区)、镇、村和农民合理分担垃圾处理费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向农村家庭收取一定数额的垃圾处理费用,专项用于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保洁人员的工资支出。要放开农村环卫保洁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并获得合理收益。
城乡环卫一体化能否深入开展,关键看有无长效机制。我市将围绕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的目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把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按保洁面积或实际工作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在全市推广冠县的经验做法,提前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更加完善、更趋合理、适合本地情况的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专业保洁队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农村家庭垃圾有偿处理的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取得长期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促进城乡环卫管理规范化,我市还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农村垃圾收运、保洁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制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考核组日常巡查、抽查、统计等方式,对垃圾收运、保洁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要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村(居)环卫队伍建设,按服务人口的2—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标准、定报酬”,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四落实”。
(记者 曹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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