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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多个县发文刹“节日歪风”

发布:2015-1-5 17:07: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鲁网聊城讯(记者 庞孝君)聊城多个县在元旦之前发文,要求狠刹“节日歪风”过“廉节”。

  阳谷县纪委为全县党员干部安装“廉节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节日腐败,避免“四风”反弹回潮。据了解,该县纪委充分发挥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介,建立廉政提醒机制,在节前、节日期间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温馨提醒短信,通过QQ、微信平台发布警示教育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该县纪委还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收受节礼顶风违纪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节后在全县公开曝光,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有力震慑。该县纪委表示,要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切实为营造风清气正、群众满意的节日氛围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冠县纪委推出三档“廉政套餐”,狠刹“节日歪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制度,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 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不正之风。要求双节期间,全县所有公务用车,除执法、值勤车辆外,一律入库进行封存,否则一律视为公车私用。发信息播通报,送出“警示套餐 ”。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节俭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保持廉洁自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在电视台循环通报6 起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典型案例,向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

  茌平县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双节”期间,严格执行“十项严禁”。“十项严禁”包括: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以各种名义、形式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福利和实物或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 、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土特产及其它产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严禁公款吃喝、相互走访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通知》对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铁面执纪,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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