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小学幼儿园将配齐卫生保健员
近年来,部分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先后出现肺结核病、甲型肝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12月26日,记者了解到,最近市卫计委和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的防控,中小学幼儿园按相关法律法规配齐专(兼)职学校卫生保健人员。
市卫计委、市教育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称,中小学幼儿园人员集中,接触密切,一旦发生传染病,极易造成传播和流行。中小学幼儿园须严防结核病、甲型肝炎、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猩红热等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
中小学幼儿园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配齐专(兼)职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确保传染病防控有专人管理。要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等,杜绝疫情瞒报、漏报行为。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在校学生定期健康检查,确保传染病患者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做好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的儿童,须督促其监护人带领儿童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同时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适龄人群有关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避免发生肠道传染病。
各级疾控机构须定期到辖区学校主动搜索疫情,发现疫情后立即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人群隔离观察、健康教育指导、消毒等,严防疫情扩散。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病人聚集现象,要按规定及时向辖区内有关疾控机构报告,并做好对患者的救治。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教育部门须定期联合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的防控,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为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健康查体、预防接种、传染病监测报告、病媒生物防制、消毒、健康教育等提供保障。对于中小学幼儿园聚集性疫情,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处置,跟进调查,并厘清相关责任。确属因未落实疫情报告、病例筛查、疫情管理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导致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流行的,有关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记者 陈金路 刘庆华)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 集聚发展正能量 聊城抢抓政策叠加区域机遇
- 马路零工街头等雇主 “僧多粥少”活儿难找
- 王忠林到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调研时强调 推动民营经济新突破
- 聊城:商家不诚信 您必须“较真”
- 截至6月末 聊城新农合市级及以下补助金全部到位
- 聊城:墙体材料不断改革创新 土砖窑厂已相继关停
- 2012聊城报业·建行车展即将盛大揭幕
- 聊城楼市首现“降价回购”
- 聊城将开展百场专题招聘会
- 聊城:利好政策促聊城楼市回暖 刚需户型走量提速
- 新房刚交工便需改管道 聊城业主质疑新奥燃气变相收费
- 聊城六十六岁孤寡老人签字捐献遗体
- 山东聊城:快速查处一起“伪基站”案件
- 三岁被拐24年后回家 聊城警方陪被拐小伙贵州认亲
- 聊城东阿86家企业招聘千余岗位 两千余人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