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适房准入条件再次放宽 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
发布:2014-10-23 8:41:37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经聊城市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将现行准入条件中具体准入条件由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6万元)调整为70%(1.9万元),经济适用房准入门槛降低,覆盖范围相应扩大。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住建委公布的《关于调整聊城市区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的通知》中明确,聊城市东昌府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体系 将重新调整,考虑到部分低收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但又无经济能力购房,因而推出放宽住房准入条件的的新政策。本次调整根据聊城市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调整为申请家庭人均年收 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基本 情况初审并公告后,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报民政部门审核收入,通过后统一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住房情况,并对符合条件者公示通过后予以登记。详细政策可拨打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咨询电话:8682800。
记者了解到,聊城市住建委公布的《关于调整聊城市区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的通知》中明确,聊城市东昌府区、开发区住房保障体系 将重新调整,考虑到部分低收入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但又无经济能力购房,因而推出放宽住房准入条件的的新政策。本次调整根据聊城市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调整为申请家庭人均年收 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户籍所在地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基本 情况初审并公告后,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报民政部门审核收入,通过后统一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住房情况,并对符合条件者公示通过后予以登记。详细政策可拨打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科咨询电话:86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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