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一卫生院药库主任收药品回扣款被判刑
发布:2014-10-13 11:39:4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王某是一家卫生院的药库主任,近日因收受药品回扣被临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某自2008年始任某中心卫生院药库主任,负责药品的采购等工作。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在该卫生院采购某有限公司的药品过程中,王某通过其父在临清一家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数次收受这家公司给付的药品回扣款17562元,均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案发后,王某退交全部赃款,并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临清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负责单位药品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药品回扣款,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交赃款,适用非监禁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李利华)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 全市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供暖率达到30%
- 2011年聊城财政支出174亿 民生支出占六成
- 新农民新农村新画卷———聊城乡村文明行动建设掠影
- 今年经济目标GDP增长10%
- 九九重阳 聊城公益福彩情暖百岁老人
- 聊城:7旬放羊老汉捡手机 完璧归赵成佳话
- 聊城11个测(强)震台运行 地震观测网覆盖全市
- 聊城重大交通项目“四路一枢纽”建设实现突破
- 世界小提琴大师大卫将来聊城奉献视听盛宴
- 聊城城中心商业区规划再建40非机动车停车位
- 东阿作家范玮入选中国作协
- 聊城省级花园小区:一天24小时 专业人员护花草
- 临清地下或有天然气 估计可采量为31万亿立方米
- 长清黄河大桥线路已敲定 建成后开车去聊城不超一小时
- 聊城男子给车牌号码“变戏法” 自称怕被拍才改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