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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年轻夫妻闹离婚法院调解重归于好

发布:2014-7-7 15:08:5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李某虽然生理上有缺陷,但我都能容忍,关键是他喝酒后经常打我,我坚决要和他离婚。”最近,东昌府区沙镇镇某村的王某起诉丈夫李某离婚时,在法庭上说出了一堆“火药味”很浓的话。当法官了解到李某没有生育能力,还经常欺负妻子的情况时,随即当庭进行调解。最终,李某承认错误,双膝跪地向岳母忏悔,并写下保证书,一起离婚案的夫妻双方就此重归于好。

  王某与丈夫李某都是28岁的年轻人,据王某讲,2007年3月,经人介绍她与丈夫李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初,二人在东昌府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尚可。2008年10月夫妻生育一女。因丈夫李某在酒后经常打骂她,她不堪忍受李某的打骂,加上李某对孩子也不关心,为此,今年5月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东昌区法院沙镇法庭法官耿利在调查时发现,王某、李某系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由于李某没有生育能力,王某经李某同意,采取人工受精方法,王某生育一女。在调解中法官发现,夫妻双方是一对老实、本分、朴实的农村夫妇,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都没有第三者。王某起诉要求离婚是因前段时间李某喝酒后打了妻子几下,还将丈母娘骂了一顿,并和大舅哥打了起来。王某提出与丈夫李某离婚是为了挣回面子,纯属赌气之举。另外,王某、李某的女儿正准备上一年级,也需要父母照顾。

  于是,法官和李某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话。当得知李某并不想和王某离婚时,法官一针见血直指王某的要害之处:第一,生理有缺陷,不能满足妻子的生理要求,按法律有关规定,可以判决离婚;第二,打骂妻子虐待家庭成员,法律也不允许;第三,打骂妻子的亲属也有违亲情、国法。在指出李某的缺点之后,法官也指出了他们婚姻的有利点:第一,妻子明知丈夫生理有缺陷,没有心生隔阂而影响夫妻感情,也没嫌弃丈夫;第二,都没有第三者;第三,都对女儿十分关心。最后,法官对李某说,要想与王某和好,须拿出诚实的行动向王某及其亲人赔礼道歉,求得王某及其家人的谅解。

  第二天,法官让王某通知其母亲及哥哥来到法庭。谁知王某的母亲见到法官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哭起来,一时弄得法官措手不及,待其情绪稍微稳定后,法官开始从法律、家庭、李某的人品到李某决心改正的态度逐一讲给王某的母亲听。见王某母亲情绪基本稳定后,又把王某的嫂子叫到调解室进一步调解,最终将王某的两位亲人说通。为了体现李某真诚改过的决心,法官让李某双膝着地跪在岳母及大舅嫂子面前,向王某的两位亲人赔礼道歉,诚心忏悔。得到王某两位亲人的原谅后,王某见状也不再执拗下去,只向法官请求,要求王某不再打人。为此,法官又让李某当着王某及王某亲人面写下了不打骂王某的保证书。最后,法官还特别强调,若李某出现一次打骂王某的事情,李某则对王某提出的离婚无条件同意等等。此时,李某借故上厕所,没想到回来后,买来了饮料、矿泉水和零食,递到岳母、大舅嫂、妻子和孩子手里,随即,李某将王某手里的孩子领过抱起来。法官看到这里,为李某的举动笑了。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崔希珍 史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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