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正在进行 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发布:2014-4-10 8:57:2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4月8日,记者从市招考中心获悉,目前,聊城考生高考体检工作正在进行,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另外,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一般不提倡全裸体检查。
考生的体检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关键依据之一。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含春季及夏季),均需参加体检。按规定,高考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其它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是否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
报考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和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各体检医疗机构(体检站)要建立体检工作责任制,做到不错检、不漏检,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考生。对影响正常录取的体检结论(会造成高校不予录取的后果)应安排专人当面告知考生,让其充分了解该结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申诉程序和复检规定。
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复查或仲裁的体检结论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记者 刘敏 通讯员 王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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