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小区内乱搭乱建频发 为何“有禁难止”

发布:2013-11-26 22:23:1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柳泉花园小区内业主私自搭建的建筑。

鸿顺花园小区内业主私自搭建的建筑。

IMG_6737_副本.jpg

柳泉花园小区内居民搭建的车棚。 

中通时代豪园二期楼顶花园

   连日来,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接到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小区内业主私搭滥建现象严重。肆意占用公共空间,破坏小区环境,这类问题往往难以解决,加剧了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对此,本报记者近期对小区内乱搭乱建情况做了调查,并采访了业主、物业公司、执法部门、物管部门。

  调查:乱搭乱建不少小区都存在

  鸿顺花园小区

  “临时放置”的集装箱还没有移走

  8月27日,本报曾刊登《楼前空地私放两个集装箱 挡了居民回家路》一文,对该小区I-9号楼和鸿顺幼儿园之间阻挡居民道路的集装箱进行过报道。业主在楼前空地私自放了两个集装箱,占用了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给不少业主的出行带来不便。对此,不少业主很有意见。当时采访时,物业表示业主只是临时放置,很快就会移走。

  时隔几个月,11月20日,聊城晚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发现小区里有多处乱搭乱建。该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原先承诺要拉走的集装箱仍在原处,而其他几处违规建筑,也一直未被拆除。

  记者了解到,虽然该小区业委会已经向当事人下达了拆除通知,然而对方却置之不理。

  中通时代豪园二期

  楼顶鱼塘已清理 花园依旧在

  本报曾经报道的中通时代豪园二期25号楼13号商楼顶盖私家花园一事,也曾引起市民的关注。11月19日,聊城晚报记者在该处看到,原先设有的鱼塘已被清理,但楼顶的小花园依然存在。

  业主张先生说,现在虽然有一部分违规建筑已经拆除,但是楼顶后花园的整体格局并没有发生变化,原先的花池铺上了地板砖,摆上了花盆,主要建筑物亭子依然存在。

  张先生表示,自己也一直与执法部门联系,希望能尽快拆除房顶违规建筑。谈到楼上业主乱搭乱建,张先生颇有怨言:“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图一己之快,完全不考虑他人的感受,如果换位思考一下,他们还会这么做吗?”

  柳泉花园小区

  六十余处违规建筑坚挺

  11月22日,本报报道了该小区存在六十余处乱搭乱建一事。一个小区内公共空间搭建私家车棚、储藏室的现象十分普遍,造成了小区整体的脏乱差。

  据了解,11月22日当天,行政执法局在柳泉花园小区张贴了通知,要求小区业主两天内自行拆除那些违规建筑,否则两日后将进行强行拆除。24日是该通知所指的截止日期,记者从小区物业经理处得知,现在小区里还没有一个人动手拆除违规建筑,六十余处违规建筑仍原封不动地在小区里。

  记者了解到,无奈之下,物业公司之前曾向执法部门反映小区内的情况。执法部门也曾三番五次地到小区,通知居民拆除。然而,业主往往当面答应,却没有一个行动的。

  说法:物业难管理 部门很无奈

  在业主乱搭乱建引发的矛盾纠纷中,物业公司起着重要的协调、劝阻作用。但在聊城晚报记者对物业公司的采访中,不少物业公司的说法几乎完全相同:我们劝了多次,业主不听,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对于楼顶上建花园,中通时代豪园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聊城晚报记者,了解这种情况后,他们多次找过建花园的业主,但是业主不拆,物业也没办法。

  柳泉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在发现小区私自搭建的严重情况后,物业曾经对乱搭乱建的业主进行了劝阻与批评,2012年还下达了拆除违规建筑的通知,但仍无效。

  无奈之下,柳泉花园物业向行政执法局提出了申报。市行政执法局接到申报后,对小区内搭建违规建筑的业主进行了劝阻,执法部门表示在小区内执法也有很多无可奈何。

  为了减少居民的损失,对于已经建成的违规建筑,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会先建议居民自行拆除。“当时业主答应得很好,都说愿意拆除违规建筑,但是执法工作人员走后,业主仍我行我素,小区物业也不能强行拆除,除了反复劝阻之外,对业主是无可奈何。”柳泉花园物业工作人员说。

  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会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检,发现违规建筑便及时制止,但小区里的违规建筑与城区路面上的违规建筑不同,不易发现,需要物业提前做好工作。

  态度:对于乱搭乱建多数业主很反感

  在记者的采访中,对于小区内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的问题,不少业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绝大多数业主表示,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不仅给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出行带来不便,影响小区面貌,而且会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进而激化邻里矛盾。

  有业主称,小区里的公共空间是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能据为己有,“搭建一处违规建筑,就是侵害其他业主的一份利益。把好端端的绿化带都挤占了,整个小区的环境质量就大打折扣了,其他居民肯定不乐意”。

  柳泉花园小区的一位居民说:“现在柳泉花园都变成柳泉菜园了,老年人都很开心,可是年轻人都很反对。此外,在小区内乱搭乱建影响了小区的整体面貌。”

  柳泉花园小区的业主孙先生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小区公共绿地、公共空地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绿地变菜地,乱搭乱建都是对大伙儿利益的侵犯,最根本的是需要提高居民的素质素养。

  鸿顺花园的一位居民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小区内整体环境还不错,但个别业主只考虑自己,不顾及大家伙儿的利益。

  办法: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

  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科长刘树海介绍,物业公司发现小区内有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建的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当行使两种职责:第一,对乱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的业主及时劝告阻止;第二,如果劝告阻止无效,物业公司应当向行政部门上报。

  刘树海介绍,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性质的企业没有执法权。物业所有的权力均来自于业主的授权,也就是说,物业的权力来自于物业服务合同或是业主管理规约。刘树海指出,在香港,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管理规约,业主赋予物业公司权力,如果业主的车辆侵占了公共空间,物业公司有权将其拖走。

  但目前,结合聊城的现实情况来说,如果要解决小区里部分业主侵占公共空间、乱搭乱建的情况,需要行政执法部门、社区、物业公司三方共同努力,单纯地依靠任何一方都无法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需要将行政执法的强制力、社区帮扶教育与物业公司劝告阻止三方结合起来。

  刘树海指出,目前我市不少小区出现乱搭乱建、绿地变菜园等情况,主要是因为缺乏物业联席会议制度。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应由街道办牵头,社区、物业公司、专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物业公司在其中起着“眼睛”的作用。物业公司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联席反映,然后物业联席联系各方包括专业单位、社区等,共同商讨解决之道。

  记者手记:解决乱搭乱建 还需多方努力

  关于业主私自占用公共空间,搭建车棚、种菜、建房建小院的情况,在我市很多小区都存在。本报8510000新闻热线曾接到过多起有关此类问题的反映,并多次进行报道。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小区里,无论是占用公共绿地种菜还是乱搭乱建,只要有人开了头,很快就有人效仿,一时间成为风气。个别业主乱搭乱建,不仅破坏了小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引发邻里矛盾。同时,物业公司难以解决此问题,又使得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激化。

  长期以来,小区内业主乱搭乱建情况频繁出现,但此类问题的解决却不容易。不管是单纯地依靠物业公司、执法部门,还是广大业主,都没办法使问题得到解决,只有各方联合,同时出力,相互配合才能制定出有效的管理解决办法。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