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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属事业单位初审延长至21日

发布:2013-11-21 10:43:5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11月19日讯(记者 孟凡萧) 19日,记者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了解到,因系统故障,11月16日16:00前已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需要补充部分信息,初审时间截止到21日14点,缴费时间截止到21日16点。

  据了解,市属事业单位报名系统于17日上午11时出现系统故障,聊城市人事中心发现问题之后,立即将该问题上报山东省相关负责部门,并及时联系了该系统的软件公司,并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的提示》公告,提醒考生,由于系统原因,网上报名窗口暂时不能登录,正在修复中。

  需要补充部分信息的考生范围为,2013年11月16日16:00前已提交完整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登陆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cks.com.cn/),查询时间为19日9:00至21日10:00,初审时间为19日9:00至21日14:00,缴费时间为11月19日 9:00至21日16:00。

  具体操作步骤为,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系统。然后点击“详细信息”仔细确认每一项内容。如信息不完整,点击“考生信息维护”,补充相关信息;如审核状态或缴费状态有误,及时拨打电话2188036、2189977。在确认所有信息完整无误后,已通过网上审核、完成缴费的考生,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已通过网上审核、尚未缴费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操作完成,等待网络返回“缴费成功”信息提示后再关闭缴费网页(否则,缴费不成功)。查看缴费状态显示为“通过审核、已缴费”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考生,请等待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11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3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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