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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担油费 聊城拼车悄然兴起

发布:2013-11-20 15:24: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人在阳谷上班,新买一辆私家车,每天早6:30-7:00去阳谷,下午4:30-5:00回聊城。”近日,振兴路一小区市民刘先生贴出了一则拼车广告。记者调查得知,刘先生这种搭车方式属于城际搭车,现在的拼车现象还有同城搭车、同游搭车等。

  拼车多为分担油费

  “一个人也是那些路,人多了也走那些路,想找顺路的人一块搭车,分担点油费。”刘先生的话,说出了许多拼车族的心声。刘先生说:“像聊城到阳谷,费用很透明,我不可能多收,更不是靠这个挣钱,主要是找人分担点油费。”

  家住济南在聊城上班的张先生算了一笔“拼车回家”的经济账,济南到聊城客车车票要四五十元,驾车从济南到聊城90多公里,耗油80元左右,加上高速路费约50元,成本总计约130元。如果能有两个人与他拼车,平均每人花费约43元,跟车票差不多,但从便利和舒适程度考虑,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如今拼车网、拼车群、拼车吧等不断涌现。“每天往返于东阿和聊城,求拼车……”东阿-聊城拼车QQ群里一成员说,现在拼车现象越来越普遍,也越来越被市民认可。

  据了解,拼车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搭乘“顺风车”,第二种情况是合租。前者以分担油费为主要目的,以同城搭车为主;后者以彼此减少花费为主,多适用于同游搭车。两种情况看上去既有利于分担经济压力又兼具绿色环保,对车主和搭乘者而言可谓“多赢”。

  拼车涉嫌“非法营运”

  对于日渐被认可的拼车现象是否属于“非法营运”问题,山东一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认为,私家车只能用作私用,只要车主收费便构成经营行为,也具有营运性质;而营运车辆需有交通局颁发的营运证方有营运资格,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拼车涉嫌“非法营运”。

  山东一律师事务所杨律师则认为,拼车若没有盈利,不构成“非法营运”,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杨律师称,按照有关规定,如果车主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又以盈利为目的,则构成“非法营运”;但人们在拼车过程中,如果只是让搭乘者合理分担汽车运行的成本,车主不具有盈利性,不属于“非法营运”。

  通过杨律师的说法,可见是否构成“非法营运”要看是否盈利,就拼车而言,是否盈利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搭车人安全如何保障

  赵律师称,拼车存在危险因素,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建议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比如车上人员险等。

  对此,中华联合财产保险的尤经理表示,建议拼车族在购买商业险的同时,选择购买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根据个人需要投保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及其不计免赔险;保额控制在1-10万之间,该险种的车上人员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在被保险车辆上的自然人,采用不记名的方式。

  “我也想买个短期的意外险,但是问了好多营业厅最短的是一年,一年以下的多是针对团体没问到有针对个人的。在聊城哪里能买到呢?”张先生提出了困扰自己的问题。

  记者在某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看到,该公司针对特殊节日出行推出了交通意外险,保险期限为1天到1年不等,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保险期限,但该保险公司的营业厅销售和网上直销是分开的,聊城的营业厅还没有推出针对个人的旅行意外险险种,市民只能网上投保。

  城市越来越堵 拼车大有可为

  聊城城区也进入“堵车时代”了吗?19日晚上,笔者乘车从古楼街道办事处出发,沿兴华西路向东至八一宾馆,一路上相当拥堵,其中过卫育路口时,车队排得很长,绿灯两次亮起后才得以缓慢通过。微博上也有聊城车主说,上下班高峰时段,城区主要路口拥堵较为严重,有时需要等三次绿灯才能通过。

  既然城区车辆越来越多,导致交通逐渐变得拥堵,那么,经济、环保的“拼车”可以尝试,不失为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压力的办法,甚至是大有所为。

  其实,在很多大城市,“拼车”现象已经很盛行,它节约、环保、方便百姓出行,又能减少道路交通压力,是件一举多得的好事。据某权威媒体对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一线城市调查结果显示,拼车被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60%的有车族同意“拼车”。

  暂不说拼车可以缓解交通压力、环保低碳,车主在减轻燃油、养车压力的同时,个人也可以减少交通费用支出。

  当然,“拼车”有诸多好处,同时也存在弊端:拼车者相互之间并不熟悉,容易发生诈骗、抢劫、偷窃等事件。一些“黑车”经营者也会假借“拼车”之名拉客,最大的隐患是,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只能找车主索赔。

  但综合来看,对于“拼车”这一便民利民的新型交通出行方式,政府部门不必过多地强调弊的一面,一味地进行打击,而要看到其积极价值,综合考量,加以积极引导,并通过完善的立法,来规范“拼车”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体制,将拼车安全纳入保险范畴,鼓励保险企业设立“拼车险”。 (王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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