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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采暖期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企业将限产

发布:2013-11-8 18:48: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为有效应对即将到来的冬季采暖期可能造成的高频次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11月5日,我市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会在聊城市环保局举行。据介绍,采暖期间,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企业将限产,限产后仍严重超标企业将进行停产治理。

  据了解,2013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恶化,虽然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未来的工作任重道远。

  从相关监测数据来看,我市1-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较差,1-9月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值与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基本持平。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它的浓度值最高,恶化幅度最大。可吸入颗粒物(PM10)1-9月份平均值高于标准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8.6%。我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共计61天,低于全省平均值,从具体月份来看,1月、2月、6月、9月份空气污染最重,3月、4月最好。

  目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我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200时,发布预警信息。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我市大气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即将到来的冬季采暖期,将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有效预防、应对重污染天气,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加大监测频次和监察力度,对正在制污排污的企业和污染源进行整治,采暖期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废气排放浓度严重超标(超2013年新标准0.5倍以上)的企业,限产30-50%,限产后仍然严重超标的企业,将报请市政府采取停产治理措施。

  据悉,市环保局还将联合公安局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擅自修改参数的违法行为,在检查行动中,要将破坏调整在线监控设施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除此之外,市监察支队还将结合省环保厅《冬季采暖期废气排放企业集中检查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入采暖期直到采暖期结束,各县(市、区)将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市环保局还将每半月采取暗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田纪康 刘亚飞 杨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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