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多部门集中整治金鼎商厦周边市容环境昨启动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金鼎商厦周边市容管理,规范整顿经营行为,10月31日起,我市多部门联合对金鼎商厦周边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
此次活动经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研究确定实施,由市执法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开展落实。
此次活动以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为整治重点,突出解决金鼎商厦周边占道经营、占用公共空间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噪音扰民等脏、乱、差及秩序混乱问题。具体整治区域包括:金鼎商厦、五星百货、金鼎购物中心、百大三联家电城及人民广场区域范围及周边主次干道。具体整治项目包括: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占用公共空间经营、店外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坚决取缔临时商业演出和促销宣传活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规经营的行为;严格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严格控制商业噪声等。
为保证此次整治活动顺利实施,有关部门作了分工。其中,市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查处占道经营、占用公共空间经营、店外经营、无证经营、噪声扰民及路沿石以上乱停乱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查处和打击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今后不再批准该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商业性质的临时占道申请,并负责规范人民广场周边的各类经营行为;市文广新局负责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规经营的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查处该区域路沿石以下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
此次市容市貌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自2013年10月3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告知、调查摸底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日),将通过宣传告知、调查摸底使流动商贩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联合治理阶段(11月3日至11月10日)。其间,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责任分工,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完成整治任务。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11月10日后)。此后将建立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林志彬 石田力 吕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