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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半年 聊城市面已难觅“特供”标识商品

发布:2013-10-26 13:10:1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在今年3月份,国家管理局、中直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通知下发半年之后,记者走访了聊城市区多处大中型超市,发现聊城市已难觅禁售品,但却发现衍生了一批“替代品”。

  禁令半年 禁售商品难觅

  日前,记者走访聊城市城区多家大型商超了解到,实体店内“特供”、“专供”的商品未见有售。某商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往年的商品标有‘特供’、‘专供’字样的一般多为酒水,食用油,饮料等多种商品。国家政策下达之后,商超好久没有出售禁售商品了,已经很少见。” 根据那位商超工作人员的介绍,记者分别走访了多家商超的白酒、食用油以及饮料专柜,的确没有发现标有“特供”、“专供”字样的商品。在白酒专柜区域,记者把所有摆放酒水都找遍,也没有找到标有“特供”“专供”的字样。随后在食用油前也很难找到曾经标有“人民大会堂专用油”等字样的商品出售。在饮料专柜记者拿起备受大家欢迎的某知名功能饮料,也找不到“某运动会指定专用饮品”等字样的标识,旁边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今年3月份禁令颁布后,这些饮料都更改了包装。”

  “特供”“专供”被换新衣

  走访期间,记者的确没有找到任何有违禁令字样,但是存在一些商家为吸引顾客偷换概念,顾客高呼转禁令空子。在白酒销售专柜的一个显要位置,记者发现了多个知名品牌的白酒包装盒上,标有“CCTV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人民大会堂国宴酒”等字样。在食用油专柜,某知名品牌的食用油则标有“中国体育事业合作伙伴”、“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等字样。饮料专柜上的商品也存在上述情况。

  记者通过采访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只要商品中标有禁令字样,但是违反了《通知》规定,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举报。对于市面上的待售商品中对禁令词汇偷换概念的行为,多数消费者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很不诚信,虽然包装盒上没有出现禁令字样,但这种不光彩的销售形式,实在让人值得考虑和深思。

  相关链接:

  《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规定,“特供”、“专供”等标识包括: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包括简称、徽标)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同时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与机关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含有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密切关联的重要会议、活动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含有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密切关联的地点、标志性建筑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类似“特供”、“专供”的标识还包括“专用”、“内招”、“特制”、“特酿”、“特需”、“定制”、“订制”、“授权”、“指定”、“合作”、“接待”等。(记者 孙永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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