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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顺利开出“营改增”后的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2013-8-1 19:33:13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从8月1日起,聊城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今日凌晨,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公司顺利开出了一张销项税额为5400元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标志着我市 “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启动。

  增值税发票企业可直接开具

  据了解,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聊城交运集团是一家集物流、货运、客运于一体的运输企业,此前一直向地税部门缴纳营业税,从今年8月1日起,则需要改为向国税部门缴纳增值税。

  “以前营业税发票必须到地税部门开具,现在增值税发票可直接在公司搞定,比较方便,可以省去不少时间和精力。” 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告诉记者,按营业税的规定,收入一笔运输费用后,公司需直接缴纳5%的税费;改征增值税后,可在11%销项税的基础上减去油费、车辆修理费、配件更换费等进项税,再得出实际缴纳的税额(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我市1800多家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

  据悉,聊城市“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具体是“1+7”:“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7”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在主要税制安排的税率方面,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为3%。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称,根据初步统计,聊城市的试点纳税人有1800多家。“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在于完善税制,连接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也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本土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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