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市《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2013-4-20 15:06:0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单位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在全社会形成了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为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的战略部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事业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充分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让全市每一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奖项设立

    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名,共表彰50名。在其他入围人选中,按照五个类别评选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每类表彰10名,共表彰50名。

    三、评选标准

    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热心参与慈善总会、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春蕾工程、光彩事业、义务献血等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评选步骤

    1、推荐阶段。4月中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五类奖项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10名;市直各系统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名,五类奖项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5名。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要成立活动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1份),按类别分别填写推荐表(一式3份),于4月28日前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一寸免冠彩照3张和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

    2、评选阶段。5月上旬,市活动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整理,召开评审会研究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在市级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组委会根据对候选人的综合评定意见,研究确定全市道德模范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上报市文明委领导。在此基础上,市活动组委会从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中,每类择优向全省活动组委会推荐2人为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3、表彰阶段。市文明委对名单进行最终审定,并作出表彰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在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举行颁奖仪式,对全市道德模范和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把组织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镇、村五级道德模范选树机制,形成上下衔接、逐级提升的工作链条;要研究和制定道德模范评选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

    3、面向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这项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4、大力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主要媒体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候选人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六、联系方式

    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101号市文明办;

    邮编:252000;

    联系电话:0635-8261555;

    电子邮箱:lcwmb@163.com;

    附件: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文明办

    聊城市总工会        共青团聊城市委

    聊城市妇联

    2013年4月19日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