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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男子挪用公司40余万货款挥霍一空后被捕

发布:2013-2-23 23:17:0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拿着公司的货款,用于个人挥霍,何某走上了犯罪违法的道路。日前,东昌府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职务之便,挥霍掉侵占的公司货款40余万元。目前,何某已被依法逮捕。 

    何某,聊城人,2006年起进入聊城一家公司担任业务员。很快因为工作成绩出色,何某被提拔为该公司的销售经理,负责一个县的产品销售。随着职务的高升,何某手中掌管的资金也越来越多,何某的生活习惯也起了变化,频繁和社会上的一些朋友进入高档会所消费。 

    据何某讲,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是用自己的工资,工资不够花了,便开始偷偷挪用公司的货款。一开始,他只是偷偷抽出几张一百的,几次之后,公司并没有追查,他的胆子就大起来了。后来,在朋友的介绍下,何某迷恋上了买彩票,主要是那种即开型彩票,每次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 

    每次买彩票时,何某总想如果中了,一定把挪用的钱还上。从2009年到现在,他通过采取收款不交的方法,挪用公司款项40余万元。东昌府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目前何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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