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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启用价格调节基金 城区低保居民每户补贴千元

发布:2013-1-28 12:13:0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为了缓解煤价和其他商品价格上涨对市城区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确保城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我市将启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城区低收入群体进行补贴。

    此次补贴对象主要为市城区低保户,补贴标准每户1000元(其中,取暖补贴200元,生活补贴800元),补贴资金将按规定的资金发放渠道尽快发放到城区低保户手中,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积极作用,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

    价格调节基金是《价格法》明确规定的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是指政府为稳定和调控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依法征收的价格调节专项资金。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对于增强我市各级政府调控市场价格能力,安定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聊城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价格调节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用于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用于扶持城市供暖、供气、供水、公交等公用事业的建设和价格补助;用于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用于政策性补贴;用于支持重要商品储备;用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发生的费用;用于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调控和稳定市场价格的其他项目。(记者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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