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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正征求意见

发布:2012-11-21 11:32:33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20日,聊城晚报记者获悉,为提高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水平、实习效果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目前,《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您可以登录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征求意见稿》内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您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教育部门户网站网上留言和信函提出意见建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29日。电子邮件地址为:baiwei@moe.edu.cn。邮寄地址为: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稿》中称,实习单位培训实习学生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成本中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李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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