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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预包装食品不贴营养标签不得销售

发布:2012-11-12 16:44:5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2013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将正式实施。届时,预包装食品必须贴上含有营养成分信息的标签,否则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11月9日,记者从市质量监督局获悉,市质监局针对《通则》已经对200多家食品企业进行了贯彻培训,确保2013年预包装营养成分的标注。
    “食品营养标签可以令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成、特征。”食品标准化科刘科长说,患有糖尿病的人群,如果看到营养表上的糖分含量较高的话,可能就会慎选此项食品;如果没有这个营养标签,消费者就不容易判断。
    记者走访市区各大超市发现,包括饼干、饮料、干果、糖果、薯条等在内的食品,很多食品都标注有营养成分表,项目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含量和百分比。不过也有部分食品的包装上并未标注营养成分表,如散装食品的包装和标签都没有相关标识。
    据了解,《通则》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其中,营养成分表是指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强制标示内容包括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同时,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也是强制标识的内容。
    刘科长告诉记者,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可以指导市民合理选择膳食、平衡膳食。“《通则》实施后,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学宣传营养知识。”
     刘科长介绍,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应当严格按照《通则》规定执行,2013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如果食品企业不按照要求标注食品营养标签,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营养标签不规范,所生产的食品也不能进入市场销售。”刘科长表示,明年1月1日起,聊城质监部门将开始对全市200多家食品企业进行抽查。
    (李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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