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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有标准 成年居民缴纳140元

发布:2012-11-5 15:52:1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的标准是多少?”近日,本报刊发了“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的报道后,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缴费标准等具体事宜。
    对此,市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关于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个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只有在缴费期内足额缴费的,才能按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的人员范围是指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没有入学、入园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在校学生),城镇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非从业居民。
    具体的缴费标准是: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元,属于重度残疾或低保对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0元;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90元,属于重度残疾或低保对象的成年居民个人缴纳50元,其他成年居民缴纳140元。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
    个人缴费采取银行储蓄卡代扣代缴方式。参保居民只需拿缴费储蓄卡(折)到建设银行任一网点或自助存款机上,把按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存入储蓄卡(折)即可。银行将定期扣除储蓄卡(折)上的资金,划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账户。没有领到储蓄卡的参保居民,要尽快到本人参保登记的地点领取。(许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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