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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小区使用地热井供暖 却按建筑面积收费

发布:2012-10-29 19:55:36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随着供暖季的临近,各小区物业开始收取供暖费。近日,家住金柱·文苑的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反映称,其小区使用地热井供暖,却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与相关规定不符。
    “今年有明文规定,地热井供暖按使用面积收费,但我们小区仍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费。”王先生说,小区使用地热井供暖,前几天物业贴出通知,让参与供暖的业主缴纳供暖费,收费标准是每建筑平方米20元。“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相差十几平方米,这样岂不是要多缴好几百元钱?”
    为此,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并非完全使用地热井供暖,而是采用地热井和集中供暖混合供热的方式。“每使用平方米20元的收费标准指的是完全使用地热井供暖,混合供热的费用相对来说要多一些。”
    随后,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2011年11月份,市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市城区地热井集中供热价格的函》中明确规定,居民取暖用热,每使用平方米20元。“每使用平方米20元的价格仅仅适用于完全使用地热井供暖的小区,地热井和集中供暖混合供暖的成本难以核算,这样的小区如何收费,最好由物业和业主双方协商。”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马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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