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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小区五层以上住户水费高引争议

发布:2012-10-19 8:30:1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我们小区同一栋楼上的住户水费收取标准不同,五楼以上住户的水费是3.4元/立方米,五楼以下住户的水费是3元/立方米。”近日,家住金柱月亮湾小区的杨女士反映,她住在该小区的17层,对于物业收水费的标准很不满意。
    “小区五层以上住户的水费太贵了,我听说五层以下的住户水费一立方米才3元钱。物业说五层以上住户的水费包含了二次加压费,但二次加压费应该是物业承担,为什么要加在居民的水费中呢?”16日,在金柱月亮湾小区,业主杨女士抱怨说,这个小区刚建成不久,她们家也是刚搬进来没几个月,以前居住的小区水费还不到3元/立方米,没想到新家的水费那么贵。
    “去年省物价局出台了新的《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根据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供水二次加压费用由供水单位承担。今年9月份聊城物价局就《聊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有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既然有此项规定,二次加压费应该由供水单位承担,为什么还要业主承担?”和杨女士住在同一栋楼的业主陈先生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金柱月亮湾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小区五层以上居民水费增加,主要是由小区内自来水二次加压所需的电费和设备的维护费产生,“这些费用很高,物业是无法全部承担的,我们也需要把握平衡,这些费用只好让居民出一部分。”
    聊城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称,高层居民住宅楼都会有二次加压,才能将自来水供到较高的楼层,加压费由小区物业收取,所产生的水损和其他费用则由用户均摊。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未接到加压费由供水单位承担的通知,二次加压肯定要产生电费,这样一来,这部分电费也就算入了供水成本,至于这部分成本怎么消耗还不好说,毕竟这些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加压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排除因成本上涨提高水费价格。
    聊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聊城市高层住宅小区增多,所产生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之前对高层住宅的各项价格收费并没有明确规定,今后将逐步完善各种价格管理条例,尤其是针对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的各项费用的征收作出更细致的规定。如果有市民对小区收费有异议,可以拨打聊城市物价局举报电话,物价局工作人员将会进行实际调查。(裴强)

    ■链接

    《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供水二次加压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目前,我市多数小区加压设备由房产开发商配备,交归物业管理,供水供热企业并未接手。9月11日,聊城市物价局就《聊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九条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供热换热站、加压设备运行电费、水费由供水供热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办法》的制定方、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由供水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该负责人说,该项规定落实后,可以减少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促进价格公平,但具体实施起来还有很大难度,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难度最大的是加压设备的移交问题,我市有一些老化的加压设备,对于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加压设备如何移交、改造费用由谁承担,这些都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出面解决。(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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