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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征兵倾向“高学历”青年 大学生想当兵可网上报名

发布:2012-10-10 22:40:5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晚报记者从东昌府区人武部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给力的“加钱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国家  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政策外,还享有优先选拔使用以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提拔为军官。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东昌府区  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

    东昌府区政府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优待金,在现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上增发20%。
    此外,还有极富吸引力的“加分”政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如参加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本科生加15分,专科生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如退役当年未能报考或报考未被录用的,只要符合相关招录规定条件,可继续报考,并于3年内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另外,凡是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获得军区级以上单位荣誉称号的退役本科生,免试安排到区属事业单位工作。(刘江 杨清雷)

    ■相关新闻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获一次性经济补助

    补助标准:每服役1年发4500元

    本网讯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役1年发放45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情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将作适时调整。(刘江 杨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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