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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卡内轻音乐“出卖”了十四岁女孩

发布:2012-9-26 9:10:48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张先生在振兴路经营一家手机店。近日一早,一名看上去中学生模样的女孩进到店内,在柜台前转了几圈后,挑选了几款手机但并未购买,随后离开了。张先生没想到,就是这个女孩,会在接下来的几天与他的手机店“结下渊源”。
    第二天上午,张先生有事离开手机店,他的母亲和女儿留在店中照看,前一天来挑手机的女孩再次走进店中。这次,女孩很快选中了一部新款手机,爽快地掏钱买了下来。成交了一桩生意,本是该高兴的事,可张先生的母亲却总感觉店内好像少了点什么。张先生回到店里后,她随即告诉了儿子。张先生几番检查后发现,店内20张总价值达数千元的手机卡不见了,另外还有1900余元现金也不见了踪影。感觉事情蹊跷,却又无从查起,张先生一时郁闷不已。
    第三天上午,正在店内忙着的张先生看到一女孩来到了店内,他认出对方是第一天来看手机的女孩。女孩拿出手机,称是自己前一天在该店购买的,出现了一些问题,想维修一下。
    张先生接过手机进行查看,竟无意中发现手机内存卡上存着一首轻音乐,这首并不常见的轻音乐正是他作为记号,储存在自己店内的每个手机卡上的,心生疑问的他随即用该手机拨打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一看来电显示,他发现该号正是自己丢失的手机卡中的一个。
    这下,他确定是女孩盗窃了其店内手机卡等钱物,随即拨打电话报了警。
    东昌府巡防大队四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了现场。女孩称,她今年14岁,在城区一中学上学,但并不承认自己偷盗的行为。在民警联系其家人并由其父母在家中寻找后,女孩最终承认了在张先生手机店盗窃的行为。
    据其称,当天上午,她趁张先生外出之机,以购买手机为由,转移店内人员的注意力,实施了盗窃。
    据了解,因女孩未满16周岁,双方最终就此事进行了协商处理。  (楚诗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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