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阳谷市民买袋装枣发霉获十倍赔偿

发布:2012-9-18 21:30:3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拿到198元的赔偿后,阳谷的郑先生心里总算平衡了。
    为啥?这一切都缘于前几日,他在阳谷某超市购买的一袋标价为19.8元的阿胶水晶枣。事后,郑先生打开买回家的水晶枣一看,发现竟然一多半都发了霉!
    郑先生介绍,水晶枣外包装袋上标明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保质期为24个月,尽管还在保质期内,但里面的水晶枣80%发了霉。随后,郑先生与该超市交涉,并要求对方支付10倍赔偿。
    该超市营业员称,郑先生只买了一袋水晶枣,因此,可以给付他一袋同等价值的商品。
    随后,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郑先生遂投诉到阳谷县城区消协分会。调查结果证实,郑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属实。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此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阳谷县城区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向该超市负责人讲解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最终,该超市负责人赔礼道歉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并向郑先生支付了该食品价款10倍的赔偿,即198元。(王文文 张焕芝)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